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作者:王虹 www.yuediqu.com    2024-05-19
为什么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上半年没有开学?~

因为中国大陆发生了冠状病毒肺炎,所以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上半年没有开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中文全称: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980,学院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邮政编码:441300。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四条 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实行“学院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六条 不设专业级差和分数级差,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院在录取及专业安排上予以承认。


第八条 原则上均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同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实行专业调剂,学生入校后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条 我院非英语语言类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凡填报我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二条 对艺术类考生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还单独评定院级特、一、二、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300元/年。)


第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2000元/年),还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五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毕业时由本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名称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1300


电话:0722-3809888 传真:0722-3809889


网址:http://www.szvtc.cn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文德路;邮政编码:5166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汕尾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汕尾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如没有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区、市)及科类,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教师教育类专业因教育行业对从业资格有教师资格证要求,请考生对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如有体格不合格情况,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720~12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开设入学绿色通道,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进的精神,具备条件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学生每学年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学院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并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师范生的优惠政策以国家和广东省教育厅政策为依据。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0-3386864

传 真:0660-3396865

电子邮箱:326520117@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swvtc.cn

招生网址:http://www.swvtc.cn/html/zsw/

第三十六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徐少琼

监督电话:0660-3285296

传 真:0660-3371873

电子邮箱:swlizehua@163.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相关问答:

#1318252954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自耐枫: 答: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首先层次为专科,类型是专科(高职),学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文德路。学校开设环境艺术设计、网络新闻与传播、大数据与财务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等专业。学校2022年在广东专科批中招生,其中,历史类最低录取分383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401分。学校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

#13182529544#:汕尾城区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宿舍条件
自耐枫: 答:国家政策好,大部分的家庭都已经步入小康生活。现在的学生们,在选择学校时,也会对学校的住宿,学校的食堂,学校的环境进行对比了。小编整理了学校的住宿条件,可供大家参考。汕尾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宿舍条件 学校宿舍环境很好,宿舍统一6人间,设有独立卫生间、阳台、洗澡间、风扇、上床下桌、衣柜、热水器、...

#13182529544#: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地址
自耐枫: 答: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南风路1号。根据资料查询,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南风路1号。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是广东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84年。学校占地面积约为1100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完善的教育资源。

#13182529544#:汕尾市职高学校有哪些
自耐枫: 答:汕尾市职高学校有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一、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在各类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屡获大奖,其中,五届蝉联全国职业院校创业技能沙盘大赛一等奖,荣获全国大学生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高职...

#13182529544#:汕尾市中专学校有哪些
自耐枫: 答:汕尾市中专学校有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陆丰市职业技术学校、陆河县嫌改迅职业技术学校。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风光旖旎的粤东滨海城市——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芹此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遵循...

#13182529544#:汕尾市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学费
自耐枫: 答:2023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普通文史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普通工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年学费为人民币5250元/学年,后两年按该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600-1050元/生·学年。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

#1318252954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录取线
自耐枫: 答: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录取线为:350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专录取线为:350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学校有2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640亩(410亩为新校区待建用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775.76万元,图书馆藏书47.71万册。设有9个二级学院,开设47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0039人,教...

#13182529544#:汕尾职业技术学校分数线
自耐枫: 答:理科326分、文科209分。根据查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显示,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为10039人。截至2023年6月,理科录取分数线326分、文科录取分数线209分。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1318252954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有什么专业
自耐枫: 答:机电工程专业、信息工程专业。1、机电工程专业: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物流工程技术。2、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技术、智能家居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1318252954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自耐枫: 答: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1、普通文史类专业学费 5250元/生一学年。2、普通工科类专业学费 6410元/生一学年。3、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一学年。4、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前三年学费为人民币5250元/学年。